(一)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chǎn)和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實黨的二十大、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關于安全生產(chǎn)、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的決策部署,持續(xù)推進安全生產(chǎn)領域改革發(fā)展,著力推動實現(xiàn)高質量發(fā)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動。
(二)組織主(分)管行業(yè)(領域)、部門(單位)貫徹執(zhí)行黨中央、國務院、上級及本級黨委和政府關于安全生產(chǎn)、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的決策部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健全和落實安全 、消防安全和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職責,將安全生產(chǎn)、消防安全和防災減災工作情況納入年終述職內容。
(三)指導主(分)管行業(yè)(領域)、部門(單位)把安全生產(chǎn)納入相關發(fā)展規(guī)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將安全生產(chǎn)、消防安全、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與業(yè)務工作同時安排部署、同時組織實施、同時監(jiān)督檢查。在重大節(jié)日、重要敏感時期帶隊開展安全檢查。
(四)統(tǒng)籌推進主(分)管行業(yè)(領域)、部門(單位)安全生產(chǎn)、消防安全和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組織分析工作形勢,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chǎn)、消防安全和防災減災救災工作中的突出問題,支持有關部門(單位)依法履行安全生產(chǎn)、消防安全和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職責。
(五)組織主(分)管行業(yè)(領域)、部門(單位)開展安全生產(chǎn)專項治理、安全宣傳教育、隱患排查整治等工作,推動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預防工作機制,提升本質安全水平。
(六)組織督促主(分)管行業(yè)(領域)、部門(單位)制定并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定期開展演練,提升應急救援能力。主(分)管行業(yè)(領域)、部門(單位)發(fā)生事故時,趕赴現(xiàn)場指揮搶險救援和和善后處理,督促支持配合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七)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和鎮(zhèn)黨委政府部署的其他安全生產(chǎn)、消防安全和防災減災救災重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