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467765912/2024-00182 | 分類: | 其他\其他 通知 | ||
發(fā)布機構: | 如東縣數(shù)據(jù)局 | 文號: | 無 | ||
成文日期: | 2024-07-01 | 發(fā)布日期: | 2024-07-01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稱: | 新《公司法》系列解讀(一) |
2023年12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修訂后的公司法,并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啦!
注冊資本是公司主要登記事項,此次修改的《公司法》進一步完善了公司資本制度,下面就請跟隨小編一起來看看新《公司法》關于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制度的變化吧!
問1:聽說新《公司法》規(guī)定注冊資本要實繳?
答:新《公司法》第47條規(guī)定,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由股東按照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內繳足。法律、行政法規(guī)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股東出資期限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問2:新《公司法》實施之前設立的公司需要實繳嗎?
答:根據(jù)《國務院關于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注冊資本登記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對新《公司法》實施前注冊的有限責任公司設置三年過渡期。自2027年7月1日起剩余出資期限不足五年的,無需調整出資期限,剩余出資期限超過五年的,應當在過渡期內將剩余出資期限調整至五年內。
問3:新《公司法》實施前設立的公司認繳注冊資本過高如何處理?
答:有3種方法:(1)減資。如果以前設立的公司有實際業(yè)務經營,但設立時認繳的注冊資本過高,到期不能繳納的,可以選擇減資方案。
(2)股權轉讓。如果已經確認到期不能繳納注冊資本金,有其他公司收購的話,可以考慮轉讓,做股權變更轉讓。
(3)注銷公司。若公司沒有實際業(yè)務經營,則可以選擇注銷公司。但要注意,若是在未清算完債務的情況下就注銷公司,則債權人有權要求股東、董事等承擔責任。
問4:股東沒有按期實繳注冊資本怎么辦?
答:依據(jù)新《公司法》第51條、第52條,董事會應當對股東的出資情況進行核查,發(fā)現(xiàn)股東未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出資的,應當發(fā)出書面催繳書并載明寬限期,寬限期屆滿仍未履行出資義務的,經董事會決議可以向該股東發(fā)出失權通知,自通知發(fā)出之日起,該股東喪失其未繳納出資的股權。
問5:股東繳納出資后是否需要向登記機關提交驗資報告?是否需要辦理變更登記等手續(xù)?
答:首先要說明的是,除了社會公開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公司辦理登記注冊時均無需向登記機關提交驗資報告。其次,股東按期繳付出資后,應由公司對股東的出資證明書、股東名冊記載內容作相應調整。最后,公司無需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應當通過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如實公示實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日期。
問6:公司在股東未繳足出資的情況下自行公示虛假的實繳信息,會有什么后果?
答:新《公司法》第251條規(guī)定,公示虛假的實繳出資信息的有限責任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以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處以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