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東縣審計局關于如東縣嘉陵江路竣工決算審計結果公告
(2023第1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規(guī)定,如東縣審計局對如東縣嘉陵江路項目進行了竣工結算審計?,F(xiàn)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項目概況
(一)建設依據及計劃投資情況
如東縣嘉陵江路工程項目主要以《縣政府關于印發(fā) <如東縣2015年政府性投資建設項目計劃>的通知》(東政發(fā)〔2015〕10號)文件為建設依據,計劃投資55000萬元。該工程西起如東縣虹元村,西接西環(huán)路,東至如東縣五總村,接東二環(huán)路,全長約7.8公里,寬度為45米,主要建設內容為土方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橋梁工程、排海管道工程、箱涵工程、擋墻工程、路燈工程、綠化工程、電力工程、交通安全設施工程等。西環(huán)路至K1+500、鐘山路至東二環(huán)段由如東縣開泰城建投資有限公司(為縣屬國企如東錦恒城市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子公司,以下簡稱“開泰公司”)組織實施,洋口運河至鐘山路段由江蘇省如東經濟開發(fā)區(qū)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如東經濟開發(fā)區(qū)”)組織實施。
(二)工程招標及建設情況
開泰公司和如東經濟開發(fā)區(qū)先后通過公開招標等形式確定實施單位,其中設計及部分監(jiān)理的招投標文件未能提供。
本項目道路工程、電力工程等工程的施工圖分別由南通市市政工程設計院有限責任公司、南通電力設計院有限公司等單位進行設計;江蘇衡源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南通正元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蘇燕寧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江蘇建業(yè)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和江蘇誠嘉工程監(jiān)理咨詢有限公司進行工程監(jiān)理服務。
本項目工程主體工程施工相關承建單位見下表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單位 |
施工單位 |
1 |
如東縣嘉陵江路洋口運河大橋及接線工程(西環(huán)-k1+500) |
如東縣開泰城建投資有限公司 |
南通大通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
2 |
如東縣嘉陵江路(西環(huán)路-泰山路、解放路-東二環(huán)路)工程 |
江蘇省如東經濟開發(fā)區(qū)管理委員會 |
南通大通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
3 |
如東縣嘉陵江路(黃山路-鐘山路)工程 |
江蘇省如東經濟開發(fā)區(qū)管理委員會 |
南通利元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4 |
如東縣嘉陵江路及尾水排海泵站工程 |
如東縣開泰城建投資有限公司 |
如東縣交通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
5 |
如東縣嘉陵江路(泰山路—解放路)工程 |
如東縣開泰城建投資有限公司 |
南通大通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
6 |
嘉陵江路東延(東二環(huán)—解放路) |
如東縣開泰城建投資有限公司 |
南通大通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
7 |
如東縣嘉陵江路施工便道工程 |
如東縣開泰城建投資有限公司 |
南通市港閘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8 |
嘉陵江路污水泵站工程 |
江蘇省如東經濟開發(fā)區(qū)管理委員會 |
南通東元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
9 |
如東縣嘉陵江路(西環(huán)路-K1+500)交通設施工程 |
如東縣開泰城建投資有限公司 |
浙江中港數碼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
10 |
如東經濟開發(fā)區(qū)嘉陵江路(洋口運河-鐘山路)交通設施工程 |
江蘇省如東經濟開發(fā)區(qū)管理委員會 |
南通市風順交通設施有限公司 |
11 |
如東縣嘉陵江路(鐘山路-東二環(huán)路)交通設施工程 |
如東縣開泰城建投資有限公司 |
江蘇興路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12 |
如東縣嘉陵江路(西環(huán)路-K1+500)路燈工程 |
如東縣開泰城建投資有限公司 |
江蘇東立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
13 |
如東經濟開發(fā)區(qū)嘉陵江路(洋口運河-鐘山路)道路照明工程 |
江蘇省如東經濟開發(fā)區(qū)管理委員會 |
南京鴻鳴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
14 |
如東縣嘉陵江路(鐘山路-東二環(huán)路)路燈工程 |
如東縣開泰城建投資有限公司 |
南通萬都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
該項目主體工程于2017年1月1日開工,2018年2月7日通過竣工驗收。
二、決算審計情況
本次審計對由建設單位自行組織審計的排海泵站、道路工程、交通設施工程、路燈工程等6個項目進行了復審,審計結果如下:建設單位送審金額為10497.88萬元,復審調減為116.19萬元,調整后金額為10381.69萬元。
三、審計發(fā)現(xiàn)的主要問題
(一)部分工程計量計價不準確
多計工程費116.19萬元,因工程量計算、材料價調增等存在錯誤,多計結算金額116.19萬元。
(二)部分招標工程量清單編制不準確
如東經濟開發(fā)區(qū)嘉陵江路(洋口運河—鐘山路)道路照明工程,編制招標清單時有149座路燈均比設計方案中少了一個150W光源,導致結算審計時因項目特征描述存在瑕疵增加光源費用約12.7萬元。
(三)未按招標文件要求收取履約保證金
根據合同和招標文件約定,開泰公司有8個中標單位共需繳納履約保證金2457.00萬元,實際繳納1080.73萬元,少繳1376.27萬元。
四、審計處理和問題整改情況
對上述問題,如東縣審計局已出具審計報告,要求開泰公司和經濟開發(fā)區(qū)加強對招標代理、結算審計等社會中介服務機構的管理,規(guī)范招標工作,嚴把結算審計關,及時收取履約保證金。
整改期間開泰公司和經濟開發(fā)區(qū)均對多計工程費用要求施工單位予以退還。其中開泰公司組織建設的如東縣嘉陵江路及尾水排海泵站工程所涉及的77.53萬元已退還,其他正在辦理中。
如東縣審計局
2023年8月2日